本报讯《深圳市助学贷款管理实施细则》,近日在深圳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原则通过。根据该《细则》的规定,受经济能力困扰的深圳特困生上大学,市政府可以贴息50%提供国家助学贷款。
该细则将助学贷款分为国家助学贷款和商业助学贷款两种,国家助学贷款由市政府贴息50%,用来资助深圳生源的所有高校特困生,学生毕业后利息全部由借款人自行负担。商业性助学贷款没有贴息,任何学生或其家长都可申请。
两类助学贷款的贷款方式均有两种选择: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。信用贷款只限于深圳高校的在校生,并要求银行与学校签订有关合作协议,其它情况只能申请担保贷款。贷款金额以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基本生活费为限。贷款期限由贷款人根据学校学制和学生就读情况确定。贷款利率按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。还款方式可一次性偿还,也可分期偿还。